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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9 22:47:00

年了,你买房了吗?买车了吗?小编先来,啥都买不起!

小编买不起,不代表别人买不起!现在好友聚会的谈资从以前的吃吃喝喝,变成了买房买车.....

说到在苏州买房,很多人都会说没有钱、买不起,那就不得不提苏州的优购房*策

买房的一定要看,不买房的也要看,兴许就想买房了!

那么,苏州优购房如何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比普通的房子更便宜吗?

这就带大家了解一波

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

01,房源提供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

02,申请条件

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申请优购房,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到申请之日为止,要在园区就业、创业且在园区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

下列三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1)在园区工作,社保、个税没有缴纳在园区;

(2)不在园区工作,但社保、个税缴纳在园区;

(3)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即通过园区企业第三方代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

2,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既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也包括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指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对园区自主申报入选的各级领*人才不做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要求,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放宽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至3个月及以上。

03,申请过程

1、受理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2、资格核实

①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销售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管理平台。

②核实内容

住房核实、社保或个税核实、学历核实

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学历截图和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3、复核公示

①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②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4、集中选房

①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优购房申请人根据选房顺序依次选购住房。

②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

③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含非优购房源房)。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

④优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吴中区优购房

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面向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定向优惠出售;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01,房源提供

1、优购房的配建。通过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筹集,在开发区新出让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优购房。

2、优购房的价格。根据优购房的保有量,每年提供一定数量房源定向优惠出售。每套优购房的价格,由优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优购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备案价报优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优购房领导组),优购房领导小组可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优购房对外实际销售价格。

3、优购房的户型。户型的建筑面积以房地产开发商实际交付为准。室内全装修标准与开发商同一期开发的项目全装修标准一致。

02,申请条件

(一)企业类

1、在开发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的企业。

2、企业符合以下类别

(1)新落户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到账资金达50%,开工投产、顺利运营1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任一项:

全球前五强或细分领域国内前三强企业;全球五百强企业;上市企业在开发区内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或产业化基地。

(2)已落户的企业,即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6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企业上市,即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且上市主体在开发区。

3、须担任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在开发区工作满1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二)人才类

1、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任职,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类别:

(1)一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2)二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三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开发区自主申报并入选的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人才(含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开发区顶尖团队“引领计划”核心成员;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03,*策支持

(一)企业类

1、对新落户的企业,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注册资本0万美元到1亿美元、3亿元到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5套;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上、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套。

2、对已落户的企业,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6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套;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套。

3、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套。

4、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企业须按所获得优购房的数量及时确定购买名单,组织协调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进行购买,逾期未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策

5、引进特别重大项目享受优购房奖励*策的,一事一议。

(二)人才类

1、对一类人才,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

2、对二类人才,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5%的折扣奖励。

3、对三类人才,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的折扣奖励。

4、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人才须完成优购房的购买,逾期未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策。

04,申请程序

1、由优购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优购房的建设进度,适时公开发布优购房的申请通知,明确优购房可申请的数量、价格、户型等房源信息。

2、申请优购房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或各类人才按批次房源集中申报,由优购房办公室负责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集团)负责优购房的购销,接受优购房办公室监管。优购房办公室向经发集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或各类人才名单,经发集团按相关实施细则操作。

4、经发集团向优购房办公室反馈购房结果和人员名单,由优购房办公室报优购房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高新区人才优先购房

01,房源提供

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策首先在狮山街道新建商品住宅楼盘进行试点,后期视市场情况推广至其他板块。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抽取不多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40%的优购房。

02,申请条件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

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离婚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策。

03,申请程序

1、受理申请

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7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社保或个税缴纳凭证、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高新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苏州市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

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2、资格核实

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登记认购人的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信息截图打印。开发企业将登记认购的人才家庭各类信息报送至区*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接件后由各部门依职能进行核实。

区住建局将通过认证的申请人名单在住建局网站公示,开发企业将名单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公示期2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3、集中选房

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博士及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选房,剩余房源由其余优购房申请人选购。

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住建局备案。

3、优购房剩余房源及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相城区人才购房

01,申请条件

02,房源提供

目前已更新优惠购房房源近千套,包括四季和鸣雅园、悦茏雅苑、水韵花都家园三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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