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昆山市千灯镇浦园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年10月19日至年10月25日。
二、公示期内,小区业主如对物委会成员名单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局或属地街道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码。
联系(同丰西路号住建局办公室)
(石浦办事处)
(千灯镇物业管理办公室)
(华强社区)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0月19日
昆山市千灯镇浦园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