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关于年春节期间
支持企业稳岗促产的奖励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在支持企业出台措施稳定员工扩大生产的过程中进一步鼓励区域内工业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昆过节。根据昆山市《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的若干措施》,结合昆山高新区实际,特制定年春节期间留昆人员企业奖励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对象
昆山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春节期间(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稳岗促产实施留昆奖励*策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照在春节期间对员工实施留昆奖励*策的企业实发给留昆员工的资金总额(不包括正常发放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给予企业30%-50%的奖励。
三、操作流程
年2月10日之前企业进行申报,年3月底之前完成审核测算,年4月底完成奖励发放。具体受理工作由昆山高新区*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
联系人:就业培训科陆永明、何育璟。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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