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由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承办。根据《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昆山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厂房、土地及其附属设施将于年5月15日10时至年5月16日10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该厂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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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区位情况
1.区域概况
厂区所在淀山湖镇位于昆山市东南端,距昆山市区30千米。东临上海市青浦区,西南临淀山湖,西北与张浦镇为邻,北与千灯镇接壤。苏沪机场路自北向南贯穿镇区东侧。距、国道仅需15分钟车程,水路交通便捷。
2.位置状况
厂区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复兴路号,大门朝东,另有一朝西后门,位于杨家角路。周边道路路面宽阔,保养较好,道路状况较优。厂区距淀山湖*府交通距离约为2.8km,距昆山汽车客运中心站交通距离约为16.4km,距沪常高速千灯出入口4.2km,距昆山南站交通距离为17.9km。厂区周边多为轻工业产业生产厂房,产业聚集程度较高。
3.外部配套设置情况。
厂区所在区域供水、供电、排水、电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基础公告配套设施齐全,是较理想的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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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厂区土地坐落于昆山市淀山湖镇复兴路西侧,土地证号为:昆国用()第1113084号,地号为:,使用权面积为.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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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已建房产情况
厂区内有已登记房产3幢,总建筑面积.85平方米,此外还有1幢无证房产。
1号房为混合结构,位于东侧大门,规划用途为门卫,建筑面积41.56平方米,平均层高4.5米,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状况较优。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内外墙粉刷完整;水、电配套设施较齐全。
2号房为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车间,建筑面积.01平方米,5层局部2层,单层平均层高为4.5米,空间布局及建筑功能较优;建筑物外墙涂料局部玻璃幕墙。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内墙粉刷完整;水、电配套设施较齐全。其中1至4层为生产厂房,5层为职工宿舍,有12间在用,30间已废弃。
3号房为混合结构,位于西侧后门,规划用途为配电,建筑面积61.28平方米,1层,层高3.56米,空间布局及及建筑功能状况较优。建筑物的结构、墙体、楼屋面完好坚固;门窗开关灵活、完好无损,内外墙粉刷完整;水、电配套设施较齐全。厂区租户因使用需要,紧靠该房建造一间房屋,同为混合结构,1层,无门,用于堆放杂物。
另有1幢无证房产,结构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1.3平方米。现用于堆放液化石油气气化设备及液化石油气瓶。
此外,厂区内还有超过平方米土地未建设任何厂房,买受人可自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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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租赁情况
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昆山振宏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时厂区内共有14家租户(含6家次承租户)依法使用厂房,管理人在接管后依据《破产法》第18条之规定与上述承租户解除了租赁合同。
现厂区内未搬离的11家租户皆已向昆山市人民法院及管理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最迟于年6月30日前自行腾空占用的厂房、土地,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一切清租措施及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按此前与昆山振宏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单价的1-4倍支付使用费。
另,承租户上海蓝淄建设工程中心租用厂区内土地平方米,承诺于年7月底前搬离,7月的使用费参照此前与昆山振宏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价格支付,根据实际使用面积结算使用费。若逾期搬离,按此前与昆山振宏电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金单价的4倍支付使用费。
截止年4月15日有2家承租户已搬离(未提交承诺书),其余承租户正在搬迁中。
厂区内所有未搬离的承租户均承诺,逾期搬离时滞留在厂区内的所有物品均可作为其遗弃物由管理人任意处置,所变卖款项作为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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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