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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警方通报ldquo昆山砍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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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山公安微警务、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9月1日,昆山警方就“昆山砍人案”发布通报,称骑车男子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昆山检查机关当日表示:公安机关对昆山砍人案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昆山公安机关通报全文如下:

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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