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片《熊出没》中以砍树为生的“光头强”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而在现实生活中
同样存在一些“光头强”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砍伐树木
近日
城管亭林中队查处了
一起擅自砍伐树木案件
案情经过
1月18日,亭林中队接到绿化养护所来电反映,在冠军路昆玉九里南门有擅自砍伐树木的情况。中午时分,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协同绿化养护所工作人员叫停砍伐行为并电话联系当事人到现场。经初步勘查,共有两棵银杏、一棵桂花树遭受破坏,其中银杏树遭严重破坏,其上半部分已全部被砍断。
下午14时,当事人到达现场,执法队员告知其违法事实并依据《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向其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1月21日,当事人前来亭林中队值班室接受调查询问,调查确认毁绿行为未办理绿化审批手续。1月25日,中队依据《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对其作出1倍损失费的处罚。
前因
经执法队员调查了解,当事人为昆玉九里小区业主,因靠近别墅的这几棵树长势较高,一年四季都会有树叶落到庭院里,每天都要打扫,还会堵塞下水道,并且长期影响别墅的采光。当事人在未经绿化所审批的情况下,雇人直接任性修剪了树木。
后果
经绿化所评估,要求当事人对受损树木赔偿元的绿化损失费。鉴于当事人主动赔偿绿化损失,中队对其作出一倍损失费的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砍树当然要受罚,那么,“树大挡光”,业主适当修剪一下树枝,也要被罚款吗?
单位或个人擅自修剪树木也算违规。
《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移植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三)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树木既是景观
又是城市净化空气的卫士
昆山城管提醒大家
切勿擅自修剪、迁移、砍伐树木,若确有需要的,必须在审批后再进行。遵法守法,大家一起行动!爱护公共绿化,共同守护城市之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