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如何办理?
“十问十答”为你整理好了!
1、哪些人群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以下四类情况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1)(2)(3)办理异地转出手续的,有效期从最短时间为60天至长期有效。
(4)转诊至异地统筹区(省或地级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为自系统联网结算登记之日起60天内;超过备案有效期的,因连续治疗需要,参保人可在自首次转诊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持江苏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标卡)至异地就医经办网点申请办理同一转诊统筹区直接结算后延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仍为60天,次数不限。
2、异地结算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简称居外人员,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省标卡和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等),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简称驻外人员,办理时需提供省标卡和单位的外派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简称转诊人员,办理时需提供省标卡并有转诊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对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备案时可采取“承诺补充制”先行备案,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再进行补充。
办理之前一定要提前申领省标卡。
3、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进行直接结算?
第一步:领卡
在我市各省标卡经办网点申领省标卡,已领取省标卡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
第二步:备案
在我市各异地就医经办网点或通过电话传真(-)、邮箱(Ksyd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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