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办社保工作的人事人员、或是自行缴纳社保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注意:年6月起,昆山社保缴纳时间规定将发生变动。一是社保征缴模式由上月征收当月社保,改成当月征收当月。二是每月社保申报、征缴截止时间从5月时采用的下旬改为中旬。
根据人社局网站消息,本次社保征缴具体变更如下:
年6月1日起,征缴模式将由当月征收上月社保费调整为当月征收当月社保费。
1.申报期;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备案和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的申报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也就是说,在此周期内(含当日)办结用工参保手续的职工,列入当月征收社保费对象;在此周期内(含当日)办结退工停保手续的职工,不需收取当月社保费用。
2.结算期:
每月7日至10日,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各参保单位于11日起缴纳当月社保费。
而为平稳衔接社保征缴时间变更,
6月1日至6日,参保单位应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增减变动,以确定6月份社保费应征对象(包括网上申报);
6月7日至10日,核定6月份应缴社保费,各参保单位于11日起缴纳6月份社保费;
6月11日起,正常办理次月(7月)参保登记增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