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个多月
就到年了!
打工人
今年的假期你都休完了吗?
“端午、中秋、国庆.....”
别掰着手指头数了
今年你可能还剩个隐藏“小长假”——
带薪年休假!
这些人可以休带薪年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能休几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可分成两次或者三次休吗?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有5天年假的人一般会选择一次休完,而有10天或15天年假的人,经常会选择分两次或三次休假。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未休年假需支付3倍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这些人今年不能休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说完年假
再来说说大家的社会保险费
我市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开始啦!一起来看看吧!
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现我市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申报时间
年11月16日至年12月25日。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1,CA证书登录: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批量年度基数申报”或“单位年度缴费基数”功能模块)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