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双旦”
加上最近天气晴好
大家一定有很多出行玩耍的计划吧
但今天,小编要给大家提个醒
这件事情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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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异常空气质量预警,12月22日-24日受本地污染积累和传输共同影响,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将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色预警启动条件。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污染物的影响,昆山市紧急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色预警级别响应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2月22日16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实现污染“削峰”。对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工地,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管控,切实做到差别化。
根据相关规定
昆山市将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01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工地、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
02
组织石化、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重点企业按照《江苏省秋冬季重点行业短期深度减排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短期深度减排措施。
03
除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等施工工程外,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04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道路洒水抑尘强度和频次,减少道路扬尘。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05
实施应急预警管控时,重点企业要及时合理调配车辆运输,倡导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不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06
我市将按照《昆山市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昆污防攻坚办〔〕95号),管控期间,7个督查组和1个巡查组对各区镇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苏州市级将按照《苏州市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预警期间,分别由纪委监委、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园林绿化、城管、交通、水务部门以及市*府督查室、市攻坚办、大气办、扬尘办组成专项督查组,下设多个检查组,对各地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07
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最后
小编“啰嗦”几句
一定要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哟~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此外,还有很多污染减排小窍门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大家小小的行动
对于大气环境可是有很大的帮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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