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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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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工委办事处一行到碧江区灯塔街道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异地互联座谈会。区委常委、副区长孙道寻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灯塔街道*工委书记吴頔对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工委办事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感谢其对灯塔街道的关心与帮扶。灯塔街道、亭林街道相关负责人对街道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分别作了发言,并就如何更加高效规范地管理社区治理工作展开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

亭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地自结对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以来,亭林街道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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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年昆山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三、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8月31日至年9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年8月31日至年9月1日期间出生)。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相应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4.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基准时间为年8月31日)。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四、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2.报名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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