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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千灯镇招聘20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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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千灯镇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社区工作岗位(岗位代码7-1)选聘范围、报名条件、加分项申报详见《社区工作人员(7-1岗位)招聘说明》(附件3)。二、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三、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11月27日至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认证为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4.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年11月27日及以前迁入)。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均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至资格复审日期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具备《千灯镇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千灯镇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生(含年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千灯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行*村和社区工作并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5)千灯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行*村和社区在职工作人员(本镇在职辅助性岗位人员或后勤岗位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报考);(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8)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9)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四、报名和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2.报名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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