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1号)精神,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2.选聘对象为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3.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就读院校须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名高校。所学专业与所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4.就读国(境)外高校的应聘者须在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⑴现役*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8.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通高中专场)》。三、选聘程序及方法(一)网上信息采集1.时间:年11月11日上午8:00—11月13日下午18:00。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