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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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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15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公告如下: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分,昆山市分,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分。公安机关将于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

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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